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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已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无人机操控员执照管理试点工作

创建时间:2025-12-05 13:36

2025年8月19日,中国民航局官网发布了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08号提案的答复函。该函件针对刘振宇等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无人机操控员培训推动低空经济优先发展的提案》,作出了详细回应。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围绕无人机操控员培训的标准化建设、业务模式创新及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落实措施。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在答复中明确,针对150公斤以上大型无人机的培训标准,民航局已于2024年5月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大型无人机操控员执照管理试点工作。该项目由航天时代飞鹏、亿航智能等企业共同参与,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培训大纲及考核评估标准的评审与制定。

此外,关于军民资质互认的建议,民航局回应称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并对该建议的建设性意义表示认可。


具体内容如下: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08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振宇委员:

您与席庸、张虎龙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无人机操控员培训推动低空经济优先发展的提案》(第708号)收悉。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陕西低空经济发展的深切关注与宝贵支持。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职责划分,全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管理工作由国务院民用航空、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分工共同负责。其中,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适航许可、运营许可、操控员执照的培训及监督管理;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承担本区域相关职责,地区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则负责本责任区内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事务。

当前,低空经济正处于发展风口,中央与地方政策密集推出,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资源要素持续汇聚。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并协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无人机培训标准体系

一是针对提案中“探索制定150公斤以上民用大型无人机培训标准”的建议,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已于2024年5月印发《关于开展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大型无人机操控员执照管理试点工作。该举措旨在充分发挥制造企业的研发优势,优化大型无人机操控员训练与考试管理机制,推动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关于“对大型无人机操控员培训机构按培训业务量给予资金补贴”的建议,该项事宜宜由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实施。

三是提案中“推动无人机操控员培训军民融合发展,实现军用培训资质与CAAC操控员执照互认”的建议具有重要建设性意义,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需要时协调推进相关互认工作。


二、关于创新无人机培训业务模式

针对提案提出“根据任务需求及应用场景进一步细化培训体系,开展‘无人机+’培训新模式”的建议,目前民航局飞标司已推动大型无人机操控员执照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初期仅由取得相应大型无人机型号合格证的厂家承担任务;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厂家,可与具备培训经验的机构合作参与。目前已有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上海峰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天域航通科技有限公司、亿航智能设备(广州)有限公司等企业报名。由地区管理局、训练机构及科研院所组成的试点工作组,正对厂家提交的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进行评审,后续将依结果开展操控员培训试点,并在试点成熟后逐步推广。


三、关于健全无人机培训产业链条

提案中“建议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布局大型无人机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建设”的内容,该类制度标准主要由国家及民航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作为地区民航管理机构,我局将坚决贯彻国家和民航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职能,协同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低空经济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民航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诚挚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民航事业的发展。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